1、而现在内地律师事务所的英文所名均采用“ law firm”,这才是正确用法但值得注意的是,这种情形的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大,含有“集团”的意思在其中而内地有不少律师事务所只有35人,用此名称与实不符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乡镇法律服务所不能使用“law firm”。2、比方说 律师楼或者律师事务所有人会说chamber又或者顾客或当事人,为了避免出错和方便,一般都会说client不过话又说回来,香港的一些大学生,他们真的能做到中英无缝切换,说英语跟说母语一样流利,虽然可能带一些口音...